为了加强隐私保护,中国制定了新的规则,禁止在“快递”上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。
记者7日从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议上获悉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(国家标准委员会)批准了发布的《快递电子运单》国家标准,目前正在正式实施。
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刚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,近年来,快递电子运单作为记录用户投递行为的信息载体,其信息泄露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
此次《快递电子运单》国家标准吸收了当前快递企业的有益实践经验,对个人信息的标识、加密处理等作了具体明确规定,有效提高了快递电子运输单证的安全性。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。
一是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。 快递企业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应当采取措施,防止电子运输单证上显示完整的收件人个人信息。 寄件人姓名不得少于一个汉字,联系电话不得少于6位数,地址不得隐藏单位户名。
二是建议完全加密个人信息。 快递企业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宜采用射频识别、手机虚拟安全号码、电子纸等技术手段,对快递电子运单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完全加密处理。
三是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。 快递电子运输单证中隐藏的加密信息内容,仅限快递企业及其授权的第三方、相关管理部门,利用相关设备合法读取。
涂刚表示,未来随着国家标准的广泛采用,快递电子运单的生产和使用将不断规范,社会公众对快递电子运单信息保护的直观感受将得到明显改善,快递领域的信息安全管理将得到有效加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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