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高铁上遭掌掴后还手被确定互殴,此事连日来持续引发言论重视和讨论。
报道截图(图源:交际媒体)
5月2日,一女子发视频称,当天乘坐C6276次列车,途中因阻止“熊孩子”撞椅背遭到对方家长掌掴。该女子进行了反击,警方最终确定两边构成“互殴”。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显示“……发生争吵,从而互相用手殴打对方”,对她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;对“熊孩子”家长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女子发文称,目前,她正提起行政复议,坚持不和解。
处罚结果公布后,马上引起热议,言论近乎一边倒地支持该女子不要和解,要复议。5月8日晚,司法部官微我国普法就事件发声,“高铁掌掴事件”,这些疑问待厘清:什么是互殴?怎么区别正当防卫与“互殴”?该事件能否确定为互殴?
罗翔(视频截图)
对此,有着“法外狂徒”之称的网红UP主我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,9日在B站“罗翔说刑法”最新一期视频进行了科普:挨打不能还手?互殴和正当防卫怎么区别?
罗翔称,正当防卫与互殴最核心的区别是:前者是“正对不正”,而后者是“不正对不正”。
2023年2月最高检、公安部发布的《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损伤案子的辅导意见》指出,精确区别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损伤。因小事发生争执,两边均不能保持抑制而引发打架,对于过错的一方先着手且手法显着过激,或许一方先着手,在对方努力防止抵触的情况下仍持续侵害,还击一方形成对方损伤的,一般应当确定为正当防卫。
罗翔剖析:此案中,案发的起因就是小孩踢椅背,是个不合宜的行为,年幼不代表没有对错,每一个熊孩子背后几乎都是熊父母,家长方属于过错方,在孩子被责备后还辱骂别人,而且还先着手打人,手法显着过激。
依照辅导意见,将女方事后反击的行为确定为正当防卫是合理的,不要说仅仅形成了轻微损伤,即便属于轻微伤乃至轻伤,其实也是能够确定为正当防卫,不负法律责任。各打五十大板的处理方式,既不合法也不合理。
罗翔还提醒:行政处罚也是对别人的否定性评价,是有违法记录的,它也会对个人的发展会带来不利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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